《国资报告》杂志2024年12月刊
《国资报告》杂志2024年第12期刊发了中智咨询科技创新业务负责人王兆达署名文章《上下贯通、左右融通 激发国企科技创新动力》。全文如下:
上下贯通、左右融通
激发国企科技创新动力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对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一方面强调人的因素在科技创新中的关键作用,另一方面也揭示了对人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作用更是举足轻重。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大飞机、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航海深潜等重要领域的技术突破作出了卓著贡献。一系列不断涌现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是国有企业科研工作者辛劳和智慧的结晶。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国有企业需要更加重视激发科技创新动力,从而让科技创新活力不断迸发,成为党和国家更可依赖的战略科技力量。
考虑到创新主体的多层次特点,在国有企业中激发创新动力也需要考虑多层面,中智咨询认为,至少需要在企业整体层面、个体层面做好相应规划。
激发企业层面创新动力
对整个企业而言,创新动力来自自身的定位、考核的指挥棒导向作用以及科技创新的投入产出。
功能定位影响企业对科技创新的认知
国有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可以包括基础研究(一般是定位于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大型企业的中央研究院往往会涉及基础研究环节,技术研发广泛适用于各种应用性质的研究机构和产业化单位的技术部门,而科技成果转化或科技成果推广则具有更广阔的应用场景。
国有企业是一个全集,具体承担科技创新任务的企业,在其集团内部的科技创新定位都会极大影响其对科技创新使命与功能的认知,进而影响其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布局。
考核机制影响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
近年来国资系统政策频出,“加回”“加分”“一票升级”等考核措施都显著体现了对创新的鼓励激励,实际工作中还需要各个国有企业集团履行好主体责任,在内部经营指标分解中用“化学”而非“物理”的方式分解出对科研单位行之有效的考核指标,从而进一步激发此类单位的创新动力。
投入产出效率影响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信心
现实中部分国有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不足,深层次原因还是科技创新的投入产出不足以保证,为了投入而投入的“运动式”创新在企业里很难长期持续,本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改革提升行动中关于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效能的要求,也代表了期望国有企业巩固科技创新投入信心的重要保障。

综上,国有企业从整体考虑,必须在集团甚至整个产业链中有清晰的科技创新定位,有与之匹配的考核机制,并且能够维持一定的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效能,才会持续具有科技创新动力。
再进一步推演,国有企业要具备能够纵向穿透和横向拉通的创新规划能力,纵向穿透保证了创新规划能够支撑产品、支撑业务,而非孤立的创新,横向拉通保证了创新规划不仅仅是科技管理部门的事情,而是能够集结战略、人力、财务等多个部门形成整体合力。
激发个体层面创新动力
从现实情况来看,激发基层人员个体层面创新动力需要三个基本保障:创新的事业平台、成果的利益分享机制、创新型企业文化建设。
事业平台是科研人才体现个人价值、深层次激发基层创新活力的重要保障
给予基层人员和创新团队主动分析市场需求、干事创业的机遇和给予薪酬激励同样重要,甚至在一定物质保障前提下更加重要。
例如海尔的小CEO模式,充分起到了基层创新的动员作用,员工可以找到事业平台、企业提供资源支持或应用场景、团队内部自我驱动,这种模式形成后在社会上影响广泛,近年来很多国有企业也在研究和借鉴。
利益分享机制是基层科技创新的基础保障
近年来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先后开展的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经验也将为广大国有企业开拓思路,科技人员的创新成果首先是获得科技成果的部分权益,进而科研人员有更强的动力与企业一道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从而实现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共赢的“双向奔赴”。
重视创新型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激发利益相关方的动力
4008-20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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